捐血活動

誰可以捐血:

一、年齡:滿17歲以上,65歲以下,一般健康情況良好。 
二、體重:女性滿45公斤以上,男性滿50公斤以上。分離術捐血者,應50公斤以上。
三、體溫:口溫不超過攝氏37.5度。
四、血壓:收縮壓90-160mmHg(毫米汞柱),舒張壓50-95mmHg,如兩者之距離低於30或高於90mmHg者,須經醫師許可。
五、血紅素:男性13g/dl以上,女性12g/dl公克以上。

捐多少血及多久捐一次:

(一)全血捐血:
1.每次捐血以250ml(毫升)為原則,但體重60公斤以上者,每次可捐血500ml
2.每次捐血250ml者,其捐血間隔應為二個月以上;每次捐血500ml者,其捐 血間隔應為三個月以上。男性年捐血量應在1,500ml以內;女性年捐血量應在1,000ml以內。
(二)分離術捐血:
1.體重50公斤以上,得就分離術血小板、分離術血小板兼收血漿、分離術白血球或分離術單採血漿等擇一捐血。
2.分離術捐血間隔應為二週以上。
3.捐分離術血漿量每次以500毫升為限;分離術血小板兼收血漿,每次總量亦不得超過500毫升。
4.全年捐血漿總量以12公升為限。

暫緩捐血情況:

1.大手術未滿一年或一年內曾接受輸血者。

2.B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陽性反應者或6個月內曾罹患肝炎或密切接觸肝炎病患者。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查呈陽性反應者。

3.現患梅毒、活動性結核病、糖尿病、心臟病、胃潰瘍出血、高血壓、腎臟病、哮喘、感冒、急性感染、傳染病、具有過敏病史者。

4.曾在72小時內拔牙者。

5.曾在5天內服用含Aspirin類藥物(或piroxican類藥物)或其他可抑制血小板功能之藥物者,不得捐血小板。

6.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第一、二型抗體(anti-HTLV I/II)檢查呈陽性反應者。梅毒血清抗體(STS)檢查呈陽性反應者。血清肝 (ALT)檢驗呈異常者。

學校辦理捐血時間 :

上學期 10月份、下學期3月份